你好,具体是什么案情?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本律师江门电话:13828086639。
追问:我在2011年5月,帮朋友"良"介绍"平"进行网络赌球.良是庄家.开始平赢了39000元.我分得提成1500元.后"平"输了149000元.当天还了15000元就无力偿还.在2011年9月.我被"良"伙同几名男青年胁持到一间麻将馆里用刀指吓并要求在事先准备好的13万借据上签字."良"提出按时还款就只需还6万5.我当时随即叫他写回一张协议给我.内容大概是(欠"良"13万,在还清6万5后不给予追讨,待"平"还清债务时,我再还清).时候我获得人身自由后马上到派出所报案.并做了笔录..2012年8月."良"拿着借条到法院起诉我.后我要求"平"给我写一份协议.内容大概是("平"在2011年5月参与网络赌球,输了149000元后无力偿还.与我无关)身份证复印件,签名.盖指模都齐..如果这样的话.我在这场官司里的胜率大不大...还有我申请了证人出庭.证明我当天被捉走.但那人是我女朋友.这证据足够吗?我还需做的什么吗 ?
已出了第一庭。我当时没请律师。。我和对方的证据都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对方现在没证据证明有给过钱到我手上。。我方也不够证据证明那是赌债和我是被胁迫。带欠债人“平”愿意书面作证,但不敢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