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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和女友共同出资购买的商品房,女友以结婚为由要求我将我的产权转移到她名下。转好后分手,我能要求赔偿吗?

和女友共同出资购买的商品房,女友以结婚为由要求我将我的产权转移到她名下。转好后分手,我能要求赔偿吗? 和女友共同出资购买的商品房,女友以结婚为由要求我将我的产权转移到她名下。转好后分手,我能要求赔偿吗?具体情况是,我和女友同居6年,共同在2004年在上海购买一套商品房,产证有两人的名字,我是主贷,房子出资比例为我4她6,目前估价在80-90万左右。贷款已还完,女友以结婚为由要求我将两人的商品房转移至她名下。在2009年初已将产证转移到她名下,在2009年6月分手。请问我可以以那种方式起诉?费用预计多少?能否列出具体法律条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vidd……(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10-05-05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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