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把房子卖了,要我一个星期搬走。可是我的宣传和广告都打了一年了。这样房东是不是应该给我补偿?
第一,你可以不搬走,因为你的承租在先,所以你可以继续使用到租期结束为止,第二如果协商你愿意搬,那房东要赔偿你的损失。
“买卖不破租赁”,你可以不搬走,因为你的承租在先,所以你可以继续使用到租期结束为止,任何人没有权利赶你走。当然如果经过协商你愿意搬,那房东肯定要赔偿你的损失。
你和原来房东之间的合同,在你和新房东之间继续有效,你可以继续居住至租期届满;若房东坚持要你搬走,你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及给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广告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不管房产有没有转移,你和房东的租赁关系可以继续维持。如果房东强制要米搬出去,你有权利要求房东赔偿你的损失
当然可以要求补偿,具体的补偿数额包括你的租金,广告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