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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理赔

带病投保两年过后能否得到理赔

带病投保两年过后能否得到理赔 : 如果一个保险代理人明知自己老公有早期的肝硬化,但还是以她为投保人,老公为被保投险人,她为受益人,购买了一份平安人身保障30万,重大疾病30万,意外伤害20万的智胜人生万能的保险,而公司没有要求体检又承保了。

如果三年过后该被保险人,因为肝病发生理赔。保险公司为能否认定该保单不成立呢。受益人能否得到人身保障的保险金,或者是重大疾病的提前给付?
或者三年过后因意外造成伤害的该保单是否能得到赔偿?能否根据保险法不可抗辨条款认定保单成立?

如果换成一年发生意外该保单还能否成立,得到赔偿。 
保险公司会否因为投保人\受益人是保险代理人而就这一点不履行理赔,或者是对不可抗辨条款产生争议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i886……(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2-08-23 11:3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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