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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工作一年因与领导关系处不好,延迟转正,辞职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

高校教师工作一年因与领导关系处不好,延迟转正,辞职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 我去年应聘到安徽一所高校,服务期五年,一年试用期。因与学校领导孩子同处一院系,通常受到两种标准的差别对待,在工作安排上意气用事没有接受领导安排,转正的日子被延迟转正,未能定级。现在要辞职的话,属于试用期还是怎样,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一年一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吱吱-yyy(安徽)
提问时间:2012-08-23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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