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该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谢谢。

该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谢谢。 我于2012年8月9日 驾驶摩托车 与 另一辆摩托车碰撞  被撞伤(左手两处骨折)住院9天  住院费9360元  当时事故双方为了尽早拿出摩托车 8月19日在交通中队 签了简易程序 事故认定书 上面写了对方赔偿我 包括误工费 护理费 营养费共一万元 双方就此结案 。 现在40多天过去了 我将去医院进行二次手术(取内固定的钢钉,钢板)对方也同意支付我相关费用 (包括 二次医药费 误工费 交通费 修车费 8000余元 )我们双方私下签了个补充协议  并去镇司法所进行了公正  因为对方现在没有支付现金  而原来的在交通中队签的简易程序 最后有双方就此结案这句话 ,请问该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ufo360……(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2-08-20 12:4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