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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您好。我是2017年1月1日于西安某茶城二楼签订租赁合同,租赁300平米商铺

您好。我是2017年1月1日于西安某茶城二楼签订租赁合同,租赁300平米商铺 您好。我是2017年1月1日于西安某茶城二楼签订租赁合同,租赁300平米商铺。2017年5月分法院突然给我们商户上门告知并给空铺贴上封条,告知我们该茶城整栋楼已进入司法拍卖程序,若商户需续租商铺,缴纳租金前请先告知法院。同时又在2017年7月13日茶城发生打架事件,由于我的合作品牌前来考察我的艺术空间,凑巧碰上打架事件,导致合作商直接走掉,暂时取消与我公司合作洽谈事宜。2017年7月17日我向茶城提出终止合同,茶城告知我是违约行为,必须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否则我的所有物品无法搬离现在茶城所租赁的地方。我与茶城签的合同是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请问律师,我提出的终止合同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7-07-18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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