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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转让房屋未过户纠纷

转让房屋未过户纠纷 本人于五年前从他人手中购得二手房,由于当时未办理过户手继。只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约定了他向银行贷款由本人每月按时交纳,存折在我手中。本人按时交纳按揭,但由于中间银行利率的调整和交按揭的时间提前,本人不知(银行有通知他,但他未及时告知我,事后方告知我),导致使他产生不良记录(共交五年按揭,全部按时交,只在利率调整期间出现一次不良记录)。现在他要买房但因有不良记录无法贷款。他准备告我,说是因我使他产生不良记录,并说我违反了原先的转让合同,要收回我住了五年的房子(除房产证原件外,所有证件都在我手中),请问:如打官司我有把握吗?原来订的合同有效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晓峰(福建-龙岩)
提问时间:2010-04-26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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