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离婚,要孩子的一方没有房子住,会得到对方的补偿吗?

离婚,要孩子的一方没有房子住,会得到对方的补偿吗? 您好,我结婚三年多了,儿子两周岁零两个月了,我跟丈夫居住的房子产权归公公所有,我和丈夫都有稳定收入,他的月收入比我高些,由于我跟公婆之间不和,现在打算离婚,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丈夫起诉离婚的话,孩子判给谁的可能性比较大呢?我还想补充一下,像这种情况我是分不到房产的,那么如果我要孩子的话没有房子住,对方会给我一些补偿吗?孩子会不会判给有房子的一方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让往事随风(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0-04-26 08:0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