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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新房东可以按原租约保护自己吗?

“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新房东可以按原租约保护自己吗? 我新买二手房带租约1年,租约约定:单方解除租约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并赔偿2个月租金。律师讲根据合同法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这个租约约定对租客有效,对新房东没效,也就是讲租客可以终止租约,而新房东就不能终止租约,这样合理吗?
  律师,按租约约定,我上门并快递向租客呈上终止租约通知并愿意赔偿,但租客拒接通知书并说继续租住。我需要回房子居住,准备2个月后换锁保护自己,这样做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茶子(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8-07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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