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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企业通过这个“欺骗”方式拒绝支付我经济补偿金,我该怎么维权?

企业通过这个“欺骗”方式拒绝支付我经济补偿金,我该怎么维权? 我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将于本月15日到期。单位分别在上月26、31日通过部门主管向我口同通知做到本月15日期满即可。但是我在本月1日上午接到单位负责人的电话口头告知“从即日起不准上班,经济补偿金和本月剩余日子的工资会结算给你的”,理由是我向劳动部门投诉本单位有侵犯职工的权益的事情被单位知道了。于是下午我去财务结算工资,同时在场还有其他也因被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我们这些人在结算工资时人事主管来了说“按照单位规定,你们几个人需写份辞职报告”,当时有好多人先犹豫一下但考虑到单位已经答应你有经济补偿可以拿,就写了(我也一样)。可是当其他同事在当日拿走经济补偿金和结算完工资后的数日,我却被单位告知不能拿经济补偿金,理由是属于自动辞职,如有不服可提出劳动仲裁或法院解决。这下,我很气愤,感觉被骗了。我的辞职报告写着“因合同到期辞职”。
 可是单位给我的终止合同文件(里面内容没有写明是我自己提出终止合同,而是仅写经公司研究决定终止其劳动合同,落款时间是本月16日);和失业证明书上也在“非本人意愿”上打勾。拿着这些材料去劳动部门反映,得到的是不可能拿到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因为单位持有你写的辞职报告,仲裁和法院起诉也很难得到支持。
  我想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我真的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了吗?如果我想通过仲裁的话是不是必须先请律师帮助,律师是否会接受委托代理?可以的话,律师服务费要多少(经济补偿金2个月7000元,连同追讨加班费约5000元,事发浙江)?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jxsnw……(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2-08-07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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