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没登记,我和他过不下去了,但有两个孩子一个哺乳期一个四岁,我想都领走可以吗
一般的,一人抚养一个。
如果没有财产纠纷及子女抚养纠纷,可自行分开;如果存在财产纠纷或子女抚养纠纷,任意一方可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对财产及子女抚养提出自己的主张。
对方同意的可以,否则一般一人一个,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原则上一人一个!
你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你好,
1、可以。
2、如对方不同意,可以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