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非法辞退员工的额外补偿
关于非法辞退员工的额外补偿 大家好,
我于2012年6月从前家公司跳到现在XXXX公司(一家欧美外资公司)上海工作,当时是YYYY公司(一家北京外包公司)打电话通知我到XXXX公司地址面试的,入职后的1年合同也是与YYYY外包公司签的,本来外包公司不是我考虑的范围的,但这家外资公司有很多员工都是在外包公司干过一年后转为正式员工的。
7月26号我将打印好二份合同签上字,寄往北京YYYY公司盖章,到现在8月6号了我还没有拿到合同的回传件。
但现在刚过一个月试用期,我上周也即8月1日,收到了YYYY外包公司人事发的一份单方面辞退我的email,并通知我:由于yyyy软件外包业务的变化,您的岗位将在8月底结束。公司内部目前也没有适合您的技术技能的其他工作。因此yyyy不得不终止与您的合作。我也从XXXX公司内部了解到,当初面试我进公司的某某将回美国,这边我现在工作的部门也要换另一个经理。
word版合同中也是有提到经济补偿,我也从网上查到我工作没满半年,公司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话,我能拿到一个月工资。但我总觉得上当了,这补偿的一个月工资无法补偿我的损失。
我想知道的是,除了经济补偿的话,还有没有别的相关劳动法规保障劳动者受到这种恶意辞退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xi……(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2-08-06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