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强迫出租土地问题
关于强迫出租土地问题 村里有四户人家,一家为母亲(瘫痪在床),其余三家为三个儿子,其中二儿在市里打工,三儿在家务农,幺儿在外经商。其母由三个儿子共同赡养。四户都各有自己的承包地,其中母亲的土地实际上由三儿在耕种。
现在一公司到村里向村民租地,幺儿要把母亲的土地全部租给这个公司。但母亲不愿将土地出租,而是平分三份分别给三个儿子,由各自进行处理。此方案遭到幺儿的拒绝,而三儿正同意此方案。为此,三儿与幺儿就此产生了纠纷。为此,万州区司法人员也进行了调解,调解方案为:1、由纠纷双方签订协议,协议内容为母亲同意出租,2、实际执行上将土地分成三份,各自一份土地。也就是说实际执行与协议内容不一致。但这个调解方案遭到三儿的拒绝,三儿明确要求协议内容要与实际执行内容一致。但司法人员解释为如果平分土地为违法内容,所以不能写进协议。
但是,幺儿为了达到将全部土地出租的目的,在司法人员的暗示下,强迫其母亲同意出租土地的委托书上按下了手印而将土地出租。
请问,1、这个儿子有没有违反法律,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处?
2、司法人员的调解是否合法?若违法,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glwkp(重庆)
提问时间:2010-04-22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