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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400元的价格把手机租给一个朋友一个学期,但刚过了一个星期手机就被弄丢了

我以400元的价格把手机租给一个朋友一个学期,但刚过了一个星期手机就被弄丢了 我以400元的价格把手机租给一个朋友一个学期,但刚过了一个星期手机就被弄丢了,一个学期结束我要求赔偿,他却要求我先返还400远租金后,再进行赔偿 。这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许昌)
提问时间:2017-06-23 13:2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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