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请教
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请教 我和女朋友去年共同出资买的房,房屋原价100万,首付48万,其中我23万,我女朋友25万,房屋贷款52万。原本打算两人在房屋过户前登记结婚,然后房本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因为登记时的材料问题,导致登记未成,同时原房主急于过户,于是该房产就只写了我女朋友一个人的名字。房屋过户半个月后,我们去办理了登记。两人都搬到了该房子中。婚后的房贷由我负责。
后来(大约半年后,此时我一共还房贷2万多元)女方有了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吵架过程中,双方签了一个 离婚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离婚协议书
男**,女**,因夫妻感情破裂,同意离婚,就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后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于某年某月共同出资购买某某小区住房(此处是双方的出资情况以及婚后还贷情况)。对于该房产,女方一次性补偿男方27万元,从此男方不得就该房产与女方纠缠。
2、女方款到后一个月内,双方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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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女方按照约定支付了我27万(这27万中,有一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以及婚前,她都是花我的钱,自己的钱存起来)。但是此后,女方的表现越来越可恶,不仅对于自身外遇行为没有任何反思,反而向我索要彩礼钱,声称:不能白陪着睡了这么长时间觉!
因此,我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拒绝协议离婚。我要求分割房产(房产增值越80万元)。
女方不同意,认为房产证就写她一个人的名字,且为双方登记前办理的过户,为个人婚前财产,房产增值与我无关!同时,她拿着离婚协议书起诉到了法院。起诉书中,她说明了当初的出资情况,与我们的离婚协议书基本一致,但是对于房产的归属问题,她认为当初是个人购房,我的出资应属于借款性质,这部分钱已经归还我,并且多给了1到2万作为补偿,所以要求法院判房子归她个人所有,同时我们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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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官司,我有两个证据,一个是离婚协议书,协议书里明确了双方的共同出资行为,同时,协议书也把这个房子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处理;另外一个就是同女方的录音,录音里说明了为什么两个人共同购房,最后只写了她一个人名字的原因。
请各位法律高手帮忙分析一下,这个官司,我要求分割房产增值部分一半(约30万),是否会得到法律支持?
ps:1、根据离婚协议书以及她的起诉书里说明的双方出资情况介绍(女方所声称的借款,没有证据支持,当初的出资确实不是借款),该房产是否可作为按份共有的房产?
2、貌似有个说法,就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知是否有这样一条法律?
3、如果女方要卖这个房子,是否要经我的同意?也就是过户的时候,是否我也得到场?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dqh_9……(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0-04-21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