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公司在合同期内以没有我适合该岗位为由辞退我.
公司在合同期内以没有我适合该岗位为由辞退我. 2012年4月入公司工作,入厂时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2012年8月1日,也就是昨天下午,公司以我不适合该岗位工作为由提出次月起即8月2日起就不用来了将我辞退.
请问:根据新劳动法,公司辞退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那么8月1日下午以要求我回厂开会为由告知,8月2日辞退算作是提前一个月吗??另外公司说工作满一年才能交社保,我可以要求公司给予何种赔偿?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自身的合法利益最大化.非常感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熊纤纤(广东)
提问时间:2012-08-03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