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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在青岛打工,借给别人200块钱,来的时候没钱回家

我有个朋友,在青岛打工,借给别人200块钱,来的时候没钱回家 我有个朋友,在青岛打工,借给别人200块钱,来的时候没钱回家,找那人要钱回家,他说没钱不还,我朋友一生气,走的时候拿走他的3双鞋,在路上我朋友给那人发短信道歉了,说回家给他邮过去,欠的钱也不要了,可那人说少了200块钱,也是我朋友拿的,但是他都说了没钱还,这种情况下,打报警电话可以告他敲诈罪嘛?做等答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冷雨丶(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7-06-14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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