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关于长沙市cocoseven酒吧,借故开除员工,以此扣押不发放员工工资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关于长沙市cocoseven酒吧,借故开除员工,以此扣押不发放员工工资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我于2012年7月13日入职该公司,任人气部人气,一个月来在该公司任职期间,对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为被该公司服务。一向认真遵守该公司的管理制度。
该公司于2012年7月30日发出《开除员工通知书》,以员工插管其他部门事物,从中获取利益为由对员工进行开除决定,我认为被该公司这是毫无道理的没任何证据的托词,因为本身该公司内部管理非常混乱,大多数都是一人做着多人的事,没有一套成型的管理系统,最重要的是,从任职到7月30日,公司对我一分钱也没发放,一分钱也没有报销,很多开销都由自己补贴,说我从中获利?我的利益呢?利益到自己都快没钱吃饭了?并且管理人员文峰,因为我没有跟该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所以口头协议的总是不断更改,表里不一,喜欢马后炮,导致员工自身利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而且,期间酒吧管理人员多次暗示我,"枪打出头鸟,酒吧要节省开支,能省则省,其中包括员工请假,多请,工资就会少发类似的话语"此话意思就是,每个月都有几个开除名额,原因可以是各异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anman……(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2-07-31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