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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某劳动仲裁下裁定后,要原告支付公告送达费用,对吗?

新疆某劳动仲裁下裁定后,要原告支付公告送达费用,对吗? 大家好。我是上海人,自愿赴新疆教书2年,为新疆的“农民工”。后学校倒闭,我向劳动仲裁告学校欠工资,立案半年后开庭,被告缺席,又隔半年后等来裁定。被告早已人去楼空,我也回到上海。新疆劳动仲裁电话中答应将裁定公告送达被告。
可是之后办案人病假,一个多月后的今天来电说要我原告联系新疆法制报,并支付公告送达费用。
请问专家们,这样对吗?
另外,我上个月去信告诉她,给我的裁定有漏字,裁定日期也印成了2020年,她今天电话中只字不提,那么这份裁定还有效吗?
谢谢各位律师指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ianla……(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0-04-19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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