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项目负责人,公司以本人在正常管理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不发本人几个月工资是否有法律依据?谢
有过错是要承担责任的
没有的。
因过错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扣工资 ,但是比例不得超过月工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最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你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建议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你工作是否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证明其有合法根据扣你的工资 。不然你可以提起仲裁要求公司发工资。
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