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取迟延履行法律己生效的返还物利息依据是什么
之后的可以。
答: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迟延履行的利息按照两倍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民事诉讼法》第229条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果判决未支持利息,则不能收取利息,但判决生效后对方未支付款项的,可以要求其支付相应利息。
判决书生效以后没有及时返还的可以主张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