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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信变相用工、逃避责任

上海电信变相用工、逃避责任 我于2011年8月28日被电信客户经理崔海立以上海电信的名义招进去做电话销售,经过崔海立培训上岗,试用一个月后正式录用,工作内容是上海电信的业务组成部分(政企套餐),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政企部,工作期间为电信联系了大量的客户,工作了4个月,就在2011年12月21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我的“L5双侧椎弓根崩裂,椎体滑脱”。因治疗费用高对方无能力赔付,本人因要养三老三小,自己又成这样,在这种情况下老公不可能上班,我家确无经济能力,故申请工伤。谁知电信未给全体员工缴纳保险,在我申请仲裁时,电信把我工作销售处撤销掉,让客户经理崔海立逃之妖妖,目前无崔海立任何消息,现在已仲裁、起诉、上诉,在仲裁、起诉、上诉过程中上海电信讲不认识崔海立,并称此事与上海电信无关,本人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搜集了大量的人证、物证(视频、录音、同事及企业证明),证明崔海立是电信的客户经理,为电信工作。我受上海电信客户经理崔海立的管理、发薪水。可仲裁、一审法院、二审中院不支持我老婆的诉求,整个过程中偏向上海电信,多次向上海市政府**都是踢足球式向下转,到下面就不受理。最后向上海市人大**,接待又是叫我去上海市高院去申请再审,可到了高院,接待**的叫我过45天再来,到时不知是否受理,就算受理还是以前的法院审理,可想结果能怎样?一年的工伤申请期限已过,还是我倒霉,我想这是上海电信伎俩吧。因无钱治疗目前我只能在家静躺,全家生活非常困难。至今此事没个说法,我对上海市政府部门已完全失去了信心。希望得到你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anfoo……(上海)
提问时间:2012-07-24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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