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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无偿保管,不负任何责任?

是否属于无偿保管,不负任何责任? 我和一个朋友合租房,住了一年多了。租房家具和房东押金也有一起付,今年4月份因个人原因要到外地出差几个月,只带了几件衣服随身,其他的都放在原租房。走时告知要是搬家给我电话,我叫人来帮拿回我东西。可是到了7月,我给他打电话才得知他搬家了,也没给我打电话,我存放在那的东西被他私自处理。他说因为搬得急没给我打电话。我现在回去什么东西都没了,包括我的证件。请问他有责任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iven_……(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7-23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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