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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单位可以只支付百分之60的工资吗?

单位可以只支付百分之60的工资吗? 本单位有这样的规定:辞职员工在交接工作期间,基本工资按60%发放。辞职人故意拖延办理相关手续或超过规定交接期限的,继续交接期间,公司按照烟台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生活费。工作交接期间,辞职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   那么员工在交接工作期间不也是上班吗?才给百分之60工资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q3767……(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2-07-23 10:1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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