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农村宅基地相邻纠纷请求专家帮忙解决!!!

农村宅基地相邻纠纷请求专家帮忙解决!!! 请求处理罗贤卫与罗知元宅基地相邻纠纷
2010年3月5日石桥镇仙江村4组村民罗知元在自家原有的基脚上进行建房,其邻居仙江村2组村民当即找到罗知元进行劝阻,因罗贤卫与罗知元房之间有一块三角形空坪,现罗知元建房在与罗贤卫相隔的空坪这一面留有门窗,罗贤卫认为该块空坪地为自家所有,自己以后还有在该地建杂房,罗知元在空坪这面留门窗,想进行出入和采光是不允许的,为避免罗知元在该地建房建成后双方产生更大的纠纷,罗贤卫一方面在与罗知元房相靠空坪处靠墙下基脚,另一方面将此事以报告形式告知石桥国土资源所。我所在接到罗贤卫的报告后,对此事非常重视,通过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和现场实地勘测,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罗贤卫提供了1998年县国土局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公路局的公路两侧建房审批表。土地使用证上四至是:东距罗日贤房贰米,南距罗贤保房贰米,西距公路边缘陆米,北与罗知元房靠墙;土地使用证上示意图为北至南长9米,东至西长16米,审批面积为144平方米,而公路局审批表示意图则为北至南长16米,东至西长9米,罗贤卫要求按公路局的示意图现场四至界限才正确。
二、罗知元只能提供石桥乡政府和村集体80年代对现有宅基地的收费票据;据村民和村干部反映该地基脚确属80年代初期就已放样建成,由于罗知元长期在外打工,土地详查时没有及时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为了不让双方纠纷矛盾扩大,石桥镇司法所也参与了此事的调解,本着团结、和睦共处的原则,向双方当事人下了调处意见书,建议罗知元与罗贤卫之间空坪为公共部分,双方当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堵死和建房,必须保证通风、采光、通行、排水等,罗知元一次性补偿罗贤卫靠墙之间空坪经济损失2000元;村干部还有罗贤卫的亲属也多次做罗贤卫的工作,让其接受此调处意见,要不然补偿方面提高一些也可以。但罗贤卫不能接受,坚决认为空坪为自己所有,罗知元建房他没有干涉,但不能留门窗。
按照罗贤卫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公路局的审批表,我所现场对四至界限进行了测量,如按土地使用证上示意图,将导致东至西长16米,在西面离公路边缘6米后,东面相邻的罗日贤房的界限就达不到2米,按公路局审批表示意图,东至西长9米,界限将与现场完全吻合,由此可见,当时工作人员疏忽把使用证上的示意图方向弄错了。
目前,我所已责令双方当事人暂行停工,双方矛盾越来越激化。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图纸的错误引起了这场纠纷,我所还有当地政府和村里都想调解这场纠纷,要么罗知元靠罗贤卫这面不留门、窗;要么罗贤卫不要靠罗知元房空坪处建房,或留些余地让其采光、出入;但双方当事人都不接受,有关法律专家能提供援助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疯爱醉(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0-04-17 00: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