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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书写是不是存在法律纠纷

此文书写是不是存在法律纠纷 催 款 函

            公司
贵公司从2012年3月20日至2013年3月20日止尚欠我方第一年房屋租金18000元,根据贵公司与我方签定房屋《租赁协议》,约定在签定协议和到期后十五日内,贵公司应付清款项。现贵公司已逾期90天仍未支付清,严重影响了我方的资金周转和生产安排。请贵公司收到函后3天内将上述逾期未付的款汇付我方账户(户名:,开户行:农业银行,账号:6228481670597310118 )。望贵公司本着友好、诚信、互惠互利之原则尽快安排付款。
此致

2012-07-19
请问上面这个催款函在法律上有什么地方有疑问?或写的什么地方不恰当?请各位律师指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甫(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2-07-19 17:47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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