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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请问我这种情况,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请问我这种情况,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您好,我是09年8月份协议离婚当时刚生完孩子半个月,我8月底要去读研究生,由于对方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我一气之下同意,当时由于父母出于男方不要打扰我今后家庭考虑,说可以不要抚养费,我家庭条件尚可,所以当时对方写离婚协议时写孩子由女方独自抚养,不交抚养费,孩子每星期探望一次,我读研究生期间没有收入,孩子都是由我父母抚养。我是觉得如果他一辈子不见孩子不来打扰我生活,我可以独自抚养,但是如果他要和孩子相认却不出抚养费的话,我就不能接受。现在请问能追讨抚养费吗?离婚协议可以变更吗,如果进行这类手续。或者可以签合约说,今后不见孩子,就不交抚养费,否则要追讨回抚养费之类的合同吗?谢谢您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q2004(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2-07-1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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