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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绵市看中一层房产,此房性质属于城镇〈村改居〉土地使用证出让50年,户主是个人名字

本人在绵市看中一层房产,此房性质属于城镇〈村改居〉土地使用证出让50年,户主是个人名字 本人在绵市看中一层房产,此房性质属于城镇〈村改居〉土地使用证出让50年,户主是个人名字。一共修了6层,每层都出售给其他人了,没有办到证,2012年当时他们以共同出资修建的形式签定了协议产权分割。协议内容上约定2年内办理好产权分割,协议内容也只是通过公证处公证了没能办到产权面积分割以及产权证。现在之前购买3楼部分面积的人想把她买的转卖给我。请问这样的房子可以买吗?能通过公证得到保障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7-05-12 10:2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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