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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

怎么才能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利?

怎么才能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利? 我们是四川省原西昌专区(现凉山州)修建成昆铁路的部队民工。1966年根据西昌地区专署[66]专劳调联字第46号文件;四川省西昌专署劳动科《关于城镇合同工公益金使用管理的初步意见 》(66)专劳资字第012号文件;铁道兵部队(甲方)与当地政府(乙方)签定了调用城镇合同工劳动用工合同书。当年的城镇合同工统称民工。由西昌、冕宁、德昌县政府劳动科组织社会各界的青年一千多人分别编入铁道兵8815部队所属的各团组建的民工连队,与资中、内江、资阳、乐至、安岳等县政府组织的农民工,共同参加修建成昆铁路艰苦繁重的劳动。
在国家动乱时期我们部队民工一直坚持修到成昆铁路全线通车。通车后,资中、内江、资阳、乐至和安岳等县的农民工由原渡口市政府(今攀枝花市)全部安置了工作,并计算了修建成昆铁路的工龄。而西昌地区的城镇合同工由当地政府从铁道兵部队全部召回后,没有安排工作。四十六年来我们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规,以个人和集体的名义,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和渠道,不断地逐级向各级政府领导们反映要求计算工龄和按照国家文件关于城镇合同工公益金使用管理,解决我们这一历史遗留的问题,但直至今仍没有解决。
1985年在落实知青工龄问题时,西昌、冕宁、德昌县政府参加修建成昆铁路的部队民工,反映要求计算工龄问题时尚有一千多人,现在只剩约六百多人。以现在2009年原铁道兵八八一五部队西昌地区籍部队民工提交给州政府在册统计人员为例:总 人 数:   664人 ;
    其   中 :    女   性 330人            男    性 334人
   年龄统计: 当年修铁路的年龄       现在的年龄       现在的实际人数
              12---13岁               55---56岁         8     人
              14---17岁               57---60岁         317   人 
              18岁以上                61岁以上          339人
     四十六年来国家从经济衰退到现在经济腾飞,我们参加修建的成昆铁路给国家及当地政府创造了不可估量的政治影响及经济财富。当初我们是根据国家政府制定的文件去修建成昆铁路的,回来后告知我们不下乡,统一安排工作。四十六年来省、州、市和县各级政府以没有政策文件依据来答复我们:不计算修铁路的工龄。我们认为政策和文件只有政府才能制定,老百姓所反映的问题是靠政府制定政策文件来解决的。现在政府说没有政策文件规定,致使我们弱势的老百姓直至今天仍没有落实到计算修建成昆铁路六年(1966年—1971年)的工龄问题。
     当年铁道兵部队(甲方)与当地政府(乙方)签定城镇合同工用工合同,在签定的用工合同书第三条工资福利中明确规定:合同工每月缴公益金2元,由甲方统一扣出按期兑回乙方查收(详细人员名单)。同时西昌专员公署为了保障城镇合同工的合法权利,四川省西昌专署劳动科《关于城镇合同工公益金使用管理的初步意见 》(66)专劳资字第012号的文件,文件中规定城镇合同工公益金只能用于交纳公益金的工人,并存入西昌县人民银行,有1993312的账号保管。
     当时正值动乱时期,国家经济衰退,物资匮乏,在几元钱就可以维持一个月的生活。我们修建成昆铁路的部队民工每月工资只有24元,每人每月按合同规定给政府交纳2元钱公益金,占工资总收入的十二分之一。在国家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我们修建成昆铁路民工缴纳的公益金有力地支援了国家的经济建设。因为在成昆铁路竣工后,当地政府全部召回,没有安排工作,民工们各人自寻出路,生活极度艰难,有的部队民工至今仍没有工作。政府没有按照自己制定的文件,帮助我们其中的任何一人,当我们遇到困难都是自己克服,大家相互帮助共渡难关,也没有去寻求政府的帮助。
     现在46年后,我们都是花甲之年的人,政府不给我们计算工龄我们也没有办法,但当年政府在我们工资中扣交的公益金,这是我们年青时挣的血汗钱。现在政府工作人员回答我们:1.这笔钱现在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我们认为政府收的钱不在不是老百姓的责任);2.你们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交了这笔钱(当年的合同书就可以证明,同时政府也有举证的责任);3.文件规定这笔钱是解决你们的生活困难(46年来我们所有的民工包括没有工作的和已过世的没有任何一人使用到自己当年交纳的公益金,难道政府在我们要求解决公益金的问题时才想到解决生活困难的,直到现在政府解决了哪个生活困难的民工,请政府拿出证据来);4文件中没有说要退还给你们(也没有文件依据说不退还给我们)。现在我们因当年参加修建成昆铁路繁重的体力劳动,如今积劳成疾,加之年老多病,当年劳伤复发,经常需要看病吃药。有工作的因为没有计算修建成昆铁路的工龄,退休工资低;没有工作的拿国家低保或靠子女及亲友资助在生活。2009年11月政府照顾修建成昆铁路民工买社保,有的民工甚至是贷款买的社保。我们现在要求政府把我们的血汗钱按文件规定,用在现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难道当年政府组织我们去参加国家的重点经济建设,按照政府的政策文件规定交纳的公益金就永远不能用吗?我们曾问政府这笔钱我们不能用谁能用?这是我们的血汗钱,不是国家国库的钱,怎么使用我们有知情权。
    现在我们到凉山州信访局上访已4年(2008年—2012年)多了,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政府工作人员还这样答复我们,同时他们还建议我们打行政官司来解决。我们想咨询一下律师,行政官司要怎么打?具体程序该怎么走?怎么才能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毒狼(四川-内江)
提问时间:2012-07-1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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