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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房子39万,开发商报给房管局的价格是36万多,等于说卖价高于申报价

我买了房子39万,开发商报给房管局的价格是36万多,等于说卖价高于申报价 我买了房子39万,开发商报给房管局的价格是36万多,等于说卖价高于申报价,房子就没法备案,要备案成功公积金中心放款我才能收房,我买的现房,现在他给我三种解释,第一等待慢慢备案,就是遥遥无期,而且申报价格根本不能改,感觉是忽悠我;第二叫我退房,现在房价涨了肯定不愿意不可能退的;第三把合同价改成申报价36万多,但是差价由我用现金方式给他,这种要承担风险,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他在偷税漏税,违规操作,把我后期的贷款变成首付提前给了,但是这样我很亏啊,贷款是我跟单位一半一半的,现在就变成我一个人付了,而且合同上还不能体现出来!请您帮忙想想办法怎么解决,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某年某月某日(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7-05-05 11:29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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