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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关于人防工程地下车库使用权归属问题

关于人防工程地下车库使用权归属问题 关于人防工程地下车库使用权归属问题

1、近期很多业主和开发商起纠纷,说人防设施是没有产权的,使用权根据《人防法》第五条,人防工程谁投资谁受益。开发商说是他们投资建设的,应该归他们;但小区内该楼栋业主的房产证附记上已显示“购买所得:建筑物地下一层 地上16层”,且随着土地使用权一户户转移给业主,人防设施的成本也转嫁给了业主,实际投资人变成了各家各户业主,所以车库应该归属所有业主共有,是否合法?

2、虽然建设成本是否已由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分摊目前无从考证,但应该如何找相关资料证明?

3、房开说该地下车库已经办理相关产权或使用权登记,使用权归房开所有,该说法说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rong……(广西)
提问时间:2012-07-14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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