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不扣工资的前提是你单位约定的发薪日是哪一天。如果你离职时尚未到发薪日,那就不存在你说的情况。
2、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通知单位并不再上班的,单位可以按旷工扣除你缺勤日的工资。7月份的实际出勤工资可以在你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支付。
3、如果你没有按照劳动法办理离职申请的,单位也有权要求你支付“代通金”即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4、2006-2008年没有签约和缴费,已过了主张时效。再者,06-08年之后是何时签约的也是关键。
追问:感谢回复~
1发薪日15号,目前其他的同事6月份的都已经到账,我的咨询人事后被告知要等离职后才能一起核算之后再另行发放
2提出离职的时候没有跟公司约定离职时间,目前还在职,缺勤日都有请假
3没有涉及到机密/竞品/培训费用之类的,代通金是指单位可以从工资中直接扣除么?
4合同应该是08年8月份签的,但是合同两份都在单位没有发给员工,日期可能会有出入。之前社保如果要求赔偿的话时效是多久?
回答:1、在发薪日前提出离职的,单位相对会延迟到你离职结算再支付你的工资,如果“告”的结果,也就是要求支付而已。
2、你目前情况离职须要提前30天,要提前的可以用支付费用方式代替。当然单位允许的话,无须支付。若涉及的可以双方约定扣除,但单位不可单方面扣除。
3、请假的前提是获准,没有获准的请假视作缺勤,可以按旷工处理。若公司有规章制度的,可以据此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4、08年以前的社保要求有些难度。但是离职后可以向劳动仲裁主张你的请求。
追问:未满30天离职可能会扣工资,这个我有心理准备。可是6月份工资全扣着不发实在接受不了,另外有456三个月的绩效还未发放,如果单位全扣得话我是不是只能折腾到劳动仲裁了OTL
回答:是的,确实闹心。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之后只能走劳动仲裁的路了。
6月份工资必须给的,4、5、6绩效奖金的支付会有障碍,如果你是合格的,单位也必须支付的。这些劳动仲裁会予以支持的。
追问:恩,谢谢回答了这么多。离职也是7月份提出的,可能对公司对个人来说都有些急。6月份和之前的工资还是想尽量能拿到手,毕竟也是实实在在上班付出了。
PS:仲裁的话我得提供哪些材料,对我自己比较有利的
回答:嗯,我可以理解,我作为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从企业及员工的利益角度,我的个人观点你还是应与单位友好协商,如果单位确实存在违法或不讲理的话,你可以通过劳动部门为自己维权。祝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