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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双方协商结果是:男方给女方50万元,双方仅有的一套房子归男方

离婚前双方协商结果是:男方给女方50万元,双方仅有的一套房子归男方 离婚前双方协商结果是:男方给女方50万元,双方仅有的一套房子归男方,小孩归女方,本来是办完离婚手续后给女方的,但女方离婚前要买房,首付不够,要求男方在离婚前就给50万以帮忙首付,男方担心给钱后女方反悔不认账、耍赖或之后要求更多钱,请问除坚持离婚手续办完后才给钱之外还有什么措可以使男方先给的钱受到法律保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eff(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7-05-01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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