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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公积金贷款买房,产权是共有的,离婚后双方协商房子归男方所有

夫妻共同公积金贷款买房,产权是共有的,离婚后双方协商房子归男方所有 夫妻共同公积金贷款买房,产权是共有的,离婚后双方协商房子归男方所有,现想去女方的名字,但因为两方都没有钱还清贷款,双方自行约定公积金不去名仍然共同还贷,男方每月将还贷的钱给女方可以吗?在女方贷款没还清的情况下,可以去名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06-07 13:4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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