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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土地纠纷引起的民事案
由于土地纠纷引起的民事案 各位律师好,前段时间我们村的土地被征用,关于没有地的小孩子是否可以分得土地补偿款的问题小组讨论,要求签字表决,当时有几十人在场,由于小组长想要替没到场的村民签字,我公公说签字是受法律保护的,他无权代签,两人发生争执,小组长的老婆在旁边吵闹生气休克了,住了院,报了警,诬告我公公打她,把当时也在场却没有靠近被人拉住的我老公也告了,派出所把他爷儿俩叫去问话,上午去的,下午还没消息,电话打不通,结果我带孩子去找,他们手机被没收不能联系家人,要我交了600块钱,说是罚款,然后还不让走,就说必须要承认打了人,可是大家都看到了根本就是没有的事,所以也不会认,可是最后派出所定了我老公罚款300,我公公拘留6天,说不签字也执行,因为有证人证词,不给我们申诉的机会。如今又要求我们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10000元,请问我们要怎么做?能不能告派出所和小组长,要求赔偿误工的经济损失和拘留的精神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俊恺(山东)
提问时间:2012-07-13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