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是否有权胁迫报案方(双方均是一个女人打架)赔偿4万元
你好!首先对你们的遭遇表示同情,对派出所有关人员的行为表示愤慨。现解答如下:
1. 如你们上述所说属实,你们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我们先来看一下寻衅滋事的概念: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刑法第293条还列举了四类客观行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有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本案中,你和你媳妇都不存在上述行为,所以你们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而故意伤害罪是以伤害结果定性的,只有构成轻伤以上伤害才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对方的伤情属于轻微伤,很明显你们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2.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而本案中的协议显然是对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你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应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对方应当返还你3万元的费用。
3.派出所相关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事宜进行调解,派出所无权干涉,而派出所强迫你们拿出5万元赔偿款的行为显然构成滥用职权罪,你可以就他们的行为向当地检察院或纪检委举报。
4.关于赔偿事宜,应以实际损失为准。如果对方先动的手说明对方也有过错,你们可以要求减少你们的赔偿责任,如确实协商不成,应由对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是我的意见,供参考。
可聘请律师帮助,调解有违平等自愿原则
你好,派出所只是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话还是可以起诉解决,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你们这个案件根本不足以坐牢,赔偿3万元费用有些过高,可聘请律师帮助,调解有违平等自愿原则
双方打架的事情一般会认定为互相斗殴,而对于互相斗殴,不看起因只看结果,谁伤的严重那么另一方就需要负责任。而打架事件中,一般受伤的人构成轻伤的,对方才涉嫌刑事犯罪。而双方都是2人或2人以上打架的,轻微伤也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也就是寻衅滋事罪。因此,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07-12 21:51
1,关于你夫妻两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的问题。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方经过鉴定构成轻微伤,那么你夫妻二人肯定是不涉嫌故意伤害刑事犯罪的。但鉴于是多人打架斗殴,你二人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当然,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公安机关没有对你夫妻二人进行刑事拘留的,应该还不构成犯罪,且没有恶劣结果,也不构成犯罪。
2,关于你们民事赔偿部分。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方有责任,应当对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对方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对方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对方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对方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对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当然,你没有垫付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治疗,治疗完毕后,凭正规票据向你索赔。对于没有证据支持的费用或不合理要求等,你可以拒绝。
3,关于派出所调解的问题。
一般的打架斗殴纠纷,都是设计到民事赔偿的。而派出所也会对双方就赔偿数额和事项等进行调解,对于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
你对于对方提出的数额和派出所提出的方案,是完全有权拒绝的。你可以告诉对方不接受调解,直接到法院起诉,你可以根据对方提供的有效证据和法院判决进行赔偿。在法院判决之前,你们暂时可以不做任何处理。
调解是自愿的,派出所不能强行要求你接受,如果有强迫的事实,那么调解协议无效,你可以不履行,同时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
4,最后意见。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夫妻二人不构成犯罪,但应当对对方进行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部分你可以根据上述我提供的标准计算实际数额,并要求对方到法院起诉,你凭法院判决赔偿即可。
派出所不能强制调解,否则调解协议无效,你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
以上几点是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作出的简要解答,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详细情况确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派出所只是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话还是可以起诉解决
派出所只能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进行诉讼。需要帮助,电话咨询或面谈。
派出所只是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话还是可以起诉解决。
您好!初步认定,你们不构成犯罪。派出所可以对你们治安处罚。但赔偿那么多,需要有证据材料证明损失。派出所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建议向上一级公安部门或检察院反映。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我的补充: 2012-07-14 13:03
您好!不用客气,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如你所述,向当地检察院控告办案民警。
1、根据叙述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或者是伤害违法行为。最多就是治安处罚,即警告、罚款、拘留等等。
2、两个女人拉扯打架,对方是轻微伤,有法医鉴定吗?你的老婆在拉扯过程中受伤没有,做了法医鉴定吗?即使是一点点流血,皮外伤也是可以做法医鉴定的。
3、根据“我老婆则迫脚镣和手铐做了笔录和口供”的情况,你老婆不是酒醉、或者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一般不能戴戒具,派出所的办案程序,可能涉嫌违法。
4、对方要求赔偿5万元,没有发票等合法单据证明,不予认可,不必担心。
5、要求派出所办案人员依法办案,查清楚案件事实,否则,你们可以依法投诉派出所的上级,即公安局的纪检督察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