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产买卖纠纷
房产买卖纠纷 售房协议
甲方:
乙方:
今甲方将××小区××单元××号房屋转让给乙方,现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出售此房屋给乙方,总价作价伍拾万元整,乙方在此协议签订之日付款四十万元整,余款十万元于2011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2.因甲方之前未付清所有房款,因此未办理房产证等手续。当乙方付清四十万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合同更名手续,并顺利交付乙方房屋钥匙。
3.交房前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交房后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2011年6月12日
现在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不能办理合同更名,甲方需要先办出房产证,然后再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已付款45万,甲方因房价上涨、多出一笔办证费用,想反悔,停止执行该协议,请问:
1.房屋未办出房产证,该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2.乙方能否上诉至法院,请求过户?
3.若甲方拖延办理自己的房产证,拖延过户,能否申请强制过户?能否凭法院有关判决文书代甲方办理房产证,并办理过户手续?若不能,该如何操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ming……(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2-07-11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