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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

对方先用耙头碰了我妈,对方造成轻伤,我家还要负型事责任吗?

对方先用耙头碰了我妈,对方造成轻伤,我家还要负型事责任吗? 两人相对走一条马路上,对方用耙头碰了我娘,使我妈头破血流的,我妈用瓦片使对方鼻子骨断碎,法医鉴定为轻伤,我妈没有鉴定,这可以说是正当防卫吗?乡政府调解要我家赔偿22000元,他医药费用了5000元,我妈用了医药费两千多元,他没有出,现我家不同意出这么多只同意出医药费,这官司能赢吗?他是男人,又是他先动手的,如果调解不好我妈要负刑事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曾雪梅(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2-07-11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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