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案,法院不分割财产
离婚案,法院不分割财产 因夫妻案情破裂,2次起诉,法院均判不准离婚。就在继续离婚分局期间,老婆把夫妻共有2套房产擅自低价变卖。为此又为卖房打官司,结果区院、中院、省高院均认定她变卖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并认定她收了49w的房款。
为此再次起诉离婚,把上述法院判决的证据提交法庭,请求离婚,并且分割49w房款。法院确以原告提供不出被告房款藏存在哪里为由,不给予分割。目前我们离婚之后仍居住在一起,法院没有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任何分割。恳请法律顾问给予指导和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问苍天(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0-04-11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