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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被无故解雇,如何获得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被无故解雇,如何获得赔偿? 我从2007年3月开始在武汉的一家杂志社工作,2008年10月才开始给我买社保。今年2月老板知道我准备考事业单位,假惺惺的对我说要我放完过年的假再休息一个月专心准备考试,我坚持要上班,保证利用业余时间复习,他坚决的说要我考完试再去。等我去的时候他又说已经没位子了,要我自谋生路。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我能获得哪些赔偿?如何收集证据?我参与编辑的期刊上面有我的署名算不算证据?发工资的银行卡,单位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算不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nafert……(湖北)
提问时间:2010-04-11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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