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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011年元旦晚上在某酒店组织公司新年茶话会,邀请甲公司全体员工参加
甲公司于2011年元旦晚上在某酒店组织公司新年茶话会,邀请甲公司全体员工参加 甲公司于2011年元旦晚上在某酒店组织公司新年茶话会,邀请甲公司全体员工参加,还邀请了公司部分老客户作嘉宾参加。孙某是甲公司的职工,当晚骑着电动车去参加了茶话会。茶话会上人比较多,甲公司买了大量白酒、啤酒、饮料供大家饮用。甲公司总经理刘某进行了简短的新年致辞,在致辞最后说:“感谢客户朋友们对我公司的大力支持!感谢全体员工一年来的努力!大家今晚尽情吃好、玩好、喝好!但我强调一点: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茶话会上,部分职工表演了节目。刘总经理带领公司领导挨桌给大家敬酒,有的喝白酒,有的喝饮料。孙某和公司的老吴坐在一起,这一桌上其他都是女同志,女同志都没有喝酒,孙某和老吴频频碰杯,桌上放的两瓶白酒,只剩了半瓶左右。茶话会开始一个多小时后,已经陆续有少部分员工、嘉宾开始离去,老吴也起身离开,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回家了,几分钟后孙某也骑着电动车回家。但孙某刚离开酒店不远,孙某的电动车撞到了路边的树上,导致车毁人亡。孙某的近亲属将老吴和甲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70万元。二被告均辩称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问题:
1、假设你是原告方的代理人,你会针对二被告分别提出哪些代理意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7-04-20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