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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说的车是一辆贷款车,由于着急用钱
各位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说的车是一辆贷款车,由于着急用钱 各位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说的车是一辆贷款车,由于着急用钱,以5万块钱价格抵押给了中介公司,签订了6个月的抵押买卖协议合同,当时中介公司要求先交付两个月利息,就直接扣掉了5000元利息,到我手4.5万元,,,但是在合同到期之前车主本人因为个人纠纷,就进入了看守所被羁押数个月,一直到买卖协议合同终止日期车主本人始终在看守所里面,,,后来中介公司以协议合同到期超过数个月可以有权处理为由,中介公司在未通知车主本人,在未过户的情况下,将其车辆进行交易卖给了第三方,,,第一:在这种情况下车主本人是否有权利要回车辆?第二:如果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比如撞死人)车主本人需要负责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钱主宰一切(辽宁-葫芦岛)
提问时间:2017-04-20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