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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房子,首付的时候差4万块钱,开了一个欠条给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按了手印

我买了一套房子,首付的时候差4万块钱,开了一个欠条给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按了手印 我买了一套房子,首付的时候差4万块钱,开了一个欠条给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按了手印。现在还4万块钱,现在说正本弄丢了(只有复印件),说在副本上盖公章,证明此欠款无效了,并开发票。 请问如果到时候再拿着有手印的正本,此正版是否还具有法律效益?是否还需要我再还4万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岳阳)
提问时间:2017-04-20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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