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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由于税费调整,二手房定金与中介费能够退还

由于税费调整,二手房定金与中介费能够退还 我委托济南本地一个中介看了一套房子,并于房主签了购房协议,向房主交了10000元定金,同时向中介交了10000元中介费;但合同签完后,济南市调整了二手房买卖税费政策,不足5年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房屋差额的20%;一下多出了5、6万元。我与家人商量后,考虑到房子本身的价格已经很高,实在是无力解决多出的钱,就想解除合同,但中介与房主以我们违约在先为由,并且还以让我们承担违约责任相威胁,让我们向房主写了解约书,不追究他们的责任,没有退还任何的费用。本想以不可抗力和平解决协议并赔偿给中介与房主一部分钱,但合同中没有免责条款。
在这里恳请有经验的律师给予指点,毕竟20000元自己一点点辛苦攒下来的:是否能让中介与房主退还缴纳的20000元钱,是申请仲裁还是法院诉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lqqgt(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0-04-09 14:5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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