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哺乳期用人单位以无故旷工为由辞退这个不违法吗?

哺乳期用人单位以无故旷工为由辞退这个不违法吗? 我于2012年5月21日产假结束,原本一向门店经理申请继续病假(身体没恢复很好)门店经理很快答应了。没想到6月初门店经理告知总公司不允我继续病假并要求我马上上班(我在职期间请假的次数太多了因无法继续请假)6月8号 我就去门店  原本准备上班前需要的东西  门店经理却正好不在 于是我电话其经理(电话中被告知  因总公司的制度变化    要将我调至别家门店)后因天热 工作区域离家比较远  小宝吃奶的情况无法很好解决  我告知其经理 我肯能无法马上投入工作 其经理就劝我离职   半月之后 于7月5日收到总公司通知说我连日无故旷工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要求我于7月6日前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请问我能要求赔偿吗?还是用人单位这样是正确的做法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sa湉(上海)
提问时间:2012-07-05 15:11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