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晚上开车撞个人,不知道撞死,第二天早上听说死人了,就去自首
你好,是逃逸,当时发生交通事故逃跑就是逃逸,逃逸和自首不矛盾的,你付什么责任要看交警队责任怎么划分,民事责任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来,你构成同等责任以上就要付刑事责任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也不冲突的,即使承担了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你好,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第一档为:发生重大事故: 而这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重大(交通)事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依刑法133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涉嫌刑事犯罪,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你好,
本案有逃逸有自首,都是量刑的重要情节。建议尽早委托律师办理。
您好:依您所述行为人当属于逃逸,后来行为人又自首,两者不冲突。如果是因行为人逃逸而致伤者死亡,责任会加重,这得看结果是如何认定的。此种情况,极可能会承担刑事、行政及民事责任。更多法律帮助可在工作时间内联系本律师。
一般构成逃逸 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 如果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 涉嫌交通肇事罪 建议积极赔偿 有需要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