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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做伤情鉴定,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用什么方式出鉴定结果?

做伤情鉴定,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用什么方式出鉴定结果? 派出所给出具了书面的伤情《鉴定委托书》,到了有资质鉴定伤情的单位做鉴定,但过了几天后只给了一个口头答复,而不给出具书面鉴定结果或答复,这样的答复对吗?在这方面有法律规定吗?是怎么规定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eihai……(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2-07-02 14:48
已有1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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