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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请问我理的这个协议有效吗?vip

请问我理的这个协议有效吗?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乙方双方与***年**月-**日在***区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婚后于**生育一女***。因甲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严重违背道德的过错,现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仍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现有车架号为****牌照为***车辆一台,甲乙双方约车辆为乙方个人财产,不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 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三、 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1.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2.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对于共同财产的保管约定:甲乙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全部收入情况(包括除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并定期将各自全部收入的集中存放于共同的账户,视为共同财产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共同的账户由女方保管进行统一支配,用做家庭开支,女方有定期向男方告知的义务。

五、 对于离婚的约定: 夫妻财产按以下约定处理:(1)、甲方自愿放弃双方共同财产的所有份额,净身出户。(2)、夫妻共有房产归乙方所有,如果在离婚之时,房贷仍未付清,由乙方继续支付。(3)、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乙方所有(包括以后再购置的房产以及其它大件物品)。(4)、甲、乙双方出现离婚的事实,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由乙方偿还(4)、甲方因暧昧,出轨,赌博,家庭暴力等对家庭照成再次伤害导致离婚,甲方向乙方赔偿精神损失30万元,在办理离婚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乙方。(5)出现离婚事实后一年内,甲方自愿支付乙方10万元做为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全职,全心全意照顾家庭所拖欠的医保社保费用。

六、 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七、 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名) 乙方: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sd174……(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7-02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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