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租住时间长,水管爆破造成的损失就该有我赔偿吗?
租住时间长,水管爆破造成的损失就该有我赔偿吗? 我租住的房子是2007年我老公和同事跟房东个人签订的不公平协议,基本上责任都归承租人,协议到期时间是2007年12月底。以后每次都是都是协商好房租,我们给现钱,房东打收条,就没签过合同、协议什么的。2008年我来北京,这个房子就一直由我和老公租住,老公同事结婚搬出去了。2012年6月24日晚11点左右水管爆破,给楼下造成了损失,房东耍赖,说我居住时间长,水管老化她没责任,请问租住时间长造成的损失就应该我赔偿损失吗?另外,我去年缴了10个月的房租,到10月底结束,房东不退还房租,还让我现在搬走。说根据2007年当初签的协议,造成的损失有我承当,请问2007年底就结束的协议还有效吗?另外我有房东写的房租收条,没签订合同协议啥的,应该怎么办?依据什么解决赔偿的责任?另外房东让我搬出去,是不是先退我房租,给我1个月找房时间?对于不讲理的房东,我应该寻求什么部门帮我调解,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liye(北京-崇文区)
提问时间:2012-06-30 22:21